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高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樟树-高安天然气管道对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拟建项目
江西-宜春
2024-1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樟树—高安天然气管道对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5-3
拟建项目
江西-宜春
2024-10-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鸿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
拟建项目
江西-宜春
2024-08-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丰县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生态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
拟建项目
江西-宜春
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