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铜国兴(烟台)搬迁新建**万吨阴极铜节能减排项目-粒化装置采购,建设单位为:江铜国兴(烟台)(略),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粒化装置采购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粒化装置1台套,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货到现场,发货前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后发货。如买方需要延期交货的,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近五年(**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较大安全事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法律诉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专项承诺,如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按否决标处理。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7日~**年4月**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号B**室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亦可将前述资料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略),招标代理在确认资料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资料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人:(略)
开户银行:中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略)4
行号:(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9时**分,地点为(略)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略)网站(http://(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