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1日**时至**年7月2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寻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寻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寻乌县长宁镇小水村房屋一栋(产权证号:寻房权证长宁字第(略)号、建筑面积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
起拍价:人民币(略),保证金:人民币(略),增价幅度:人民币(略)/次。
注:拍卖标的为一栋三层自建砖混结构房屋,外墙正面贴瓷砖余一般粉刷,带有院子,朝向为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良好,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或实地看样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竞买人将拍卖余款在**年7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寻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略)新区支行,账号:(略)**(略)**,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赣**执**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王)
监督电话:(略)(梅)
联系地址:(略)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