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石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石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广昌县石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渠道工程:渠道治理长度共**.5km,范围为东干渠桩号0+**~4+**、5+**~**+**、西干渠桩号5+**~**+**、中干渠桩号0+**~4+**。其中加高加固段长4.0km,处理范围为东干渠桩号0+**~4+**;渠道衬砌长度**.0km,包括东干渠桩号0+**~4+**、5+**~**+**、西干渠桩号5+**~**+**、中干渠桩号0+**~3+**;清淤疏浚长5.5km,范围为东干渠桩号**+**~**+**、西干渠桩号**+**~**+**、中干渠桩号3+**~4+**。(2)渠系建筑物工程:加固处理渠系建筑物4座,其中修复罗田渡槽,拆除重建倒虹吸3座。(3)信息化工程:增设量测设施及信息化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劵和融资贷款。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年**月;拟完工时间:**年**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