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年**月2日至(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电子邮件:(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上饶汇瑞新材料项目 | (略)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壶山村E**°6′**.**″,N**°**′**.**″ | (略) | 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