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略)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等项目(NKHY**-NK-G**)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NK-G**品目十二NKHY**-NK-G**品目八NKHY**-NK-G**品目六NKHY**-NK-G**品目十四NKHY**-NK-G**品目五NKHY**-NK-G**品目十NKHY**-NK-G**品目十三NKHY**-NK-G**品目九NKHY**-NK-G**品目四NKHY**-NK-G**品目十一NKHY**-NK-G**品目二NKHY**-NK-G**品目三NKHY**-NK-G**品目一NKHY**-NK-G**品目七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 元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6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9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5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F** | 医疗设备等**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品目六、品目九、品目十);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七、品目八、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品目十三、品目十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品目九、品目十)。 (2)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七、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品目十三、品目十四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该企业的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品目一、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七、品目十、品目十四); (2)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品目二、品目三、品目八、品目九、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品目十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 (略),每天上午0:**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网址:http://(略)/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略)(开标地址:(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略)/gzsxzsp/c**/**/c**fdbb**ac**a**f**.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略))。“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略).**.**.**:**/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付款方法: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七、品目八、品目九、品目十、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品目十三、品目十四: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余款5%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万时,按(略)收取;当**万<中标金额≤**万时,按1.5%收取;当**万<中标金额≤**万时,按1.1%收取。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略)
地址:(略)(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