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日,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监测站接受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现场评审,并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初评审。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评审专家组对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的资质认定申请进行了现场评审,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观察员共同参与了本次评审。
评审组首先听取了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监测站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扩项准备工作等有关介绍,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要求,通过现场核查实验室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查阅体系文件和检验检测原始数据、现场试验等方式,对监测站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现场检查。同时,评审组对关键岗位人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考核,通过对体系文件、方法、标准等方面的现场提问方式,了解了全员对体系方法的熟悉度。评审组对监测站质量管理工作以及体系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评审组一致认为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监测站各项工作基本符合要求,具备所申请承检参数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同时也对此次评审发现的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监测站将组织人员开展问题整改,将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把此次评审工作作为提升素质能力的新起点、新契机,进一步提高日常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秉承“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的质量方针,更加严谨和规范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