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信丰县嘉定镇水东团岭(橙乡苑)1#楼1#**等**个不动产的变卖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信丰县嘉定镇水东团岭(橙乡苑)1#楼**等**个不动产。拍品现(略)所有。每个标的单独拍卖,建筑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份为**年,坐落于信丰县嘉定镇水东团岭(橙乡苑)1#楼。具体拍品信息详见下表。本标的为现状拍卖。特别提醒:该标的均未办证;其中1#**住宅为样板房装修;1#**写字楼与1#**商铺一并出租,租期为(略)至(略)。(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
序号 | 坐落 | 房号及用途 | 所在楼层(共**层) | 建筑面积/m2 | 变卖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元 | 变卖预缴款/元 | 其它情况 |
1 | 信丰县嘉定镇水东团岭(橙乡苑)1#楼 | 1#**住宅 | 3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样板房装修 |
2 | 1#**住宅 | 9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3 | 1#**住宅 | 6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4 | 1#**住宅 | 8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5 | 1#**住宅 | 9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6 | 1#**住宅 | **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7 | 1#**住宅 | **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8 | 1#**住宅 | **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9 | 1#**商铺 | 1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 | 1#**商铺 | 1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 | 1#**商铺 | 1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 | 1#**商铺 | 1 | **.** | **,** | ** | 5,** | **,** | 未办证,已出租 | |
** | 1#**商铺 | 1 | **.4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 | 1#**商铺 | 1 | **.** | **,** | ** | 5,** | **,** | 未办证,空置 | |
** | 1#**商铺 | 1 | **.** | **,** | ** | 3,** | **,** | 未办证,空置 | |
** | 1#**写字楼 | 2 | **.** | **,** | 2,** | **,** | **,** | 未办证,已出租 |
贷款服务银行
赣州农商银行法拍保咨询电话:
(略):(略);
江西银行赣州分行法拍保咨询电话:
(略):(略);
华夏银行赣州分行法拍保咨询电话:
(略):(略);
光大银行赣州分行法拍贷咨询电话:
(略):(略);
赣州银行银河支行法拍贷咨询电话:
(略):(略)。
以上银行参考贷款利率及贷款成数、期限如下(具体利率、额度、贷款成数以银行最新政策及贷款银行合同为准):
首套住宅按揭利率:年化3.**%,期限**年,最高可贷八成,等额本息/本金还款;
二套住宅按揭利率:年化4.**%,期限**年,最高可贷七成,等额本息/本金还款;
商业店铺、写字楼房产:年化4.5%,期限**年,最高可贷五成,等额本息/本金还款;
工业厂房:年化3.**%-4.8%,期限3-**年,最高可贷六成,先息后本还款等;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年4月**日起至变卖结束之日止(节假日休息及其他非上班时间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中;**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足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七、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法院不负责退税。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本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 ** ** **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略)/markets/paimai/sf-qa-jump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朱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吴)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附件1:评估报告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