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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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YFB_FJJSZ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资建招备字[**]第3号) 招标文件更正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更正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说明 江(略) (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