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建**招字[**]第**号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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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XJPSD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第三次答疑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接潜在投标人疑问,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日历天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计划工期**日历天描述不一致,本次答疑文件明确回复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9.**条款: 招标文件内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因此,本项目计划工期**日历天。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看,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答疑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特此澄清!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年7月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