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宝水实验学校改造5号楼及消防配套设施、学生宿舍等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宝水实验学校改造5号楼及消防配套设施、学生宿舍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教体字〔**〕**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宝水实验学校改造5号楼及消防配套设施、学生宿舍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宝水实验学校改造5号楼及消防配套设施、学生宿舍等工程
二、拟建地点:(略)
三、建设性质:改造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维修改造**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略),资金来源为**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略)-**
七、建设期限:**年7月-**年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宝水实验学校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