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吉安实验高级技工学校**年秋季-**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1号)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实验高级技工学校**年秋季-**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第五章(一)技术需求第3点技术要求中“(4)拟采购的所有教材必须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即**年8月**日前和**年2月6日前,成交供应商需安排送货人员负责将教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现更正为:“所有拟采购的教材由学校提供采购清单,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学校提供的采购清单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排送货人员负责将教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实验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