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棚户区改造桃园·幸福里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澄清情况说明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页和第**页原内容中的:** 年 **月 **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企业主营收入(**分)所投客梯制造商近三年(**年度-**年度)中的任意一个年度的主营收入≥**亿的,得1分,每增加5亿加0.5分,本项最高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彩色复印件佐证。
现调整为:** 年 ** 月 **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企业主营收入(**分)所投客梯制造商近三年(**年度-**年度)中的任意一个年度的主营收入≥**亿的,得1分,每增加5亿加0.5分,本项最高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彩色复印件佐证。((略)(略)(母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的不得分;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负债值超过主营收入的**%时,必须减去负债值重新计算主营收入计分,计算值为负值时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顺延至**年8月**日**点**分。
(略)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