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略)**时**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举办宁(略)建国街州城文化综合体店面公开招租(第五批)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标的为宁(略)建国街州城文化综合体店面公开招租(第五批),详见附表:
序号 | 资产 类型 | 坐落地址 | 现状 | 租期 (年) | 起租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经营品类 |
1 | 店面 | 州城文化街C**-**店铺 | 未出租 | 3 | ** | ** | 农产品 |
2 | 店面 | 州城文化街C**-**店铺 | 未出租 | 3 | ** | ** | 儿童体验 |
3 | 店面 | 州城文化街C**-**店铺 | 未出租 | 3 | ** | ** | 服装零售 |
4 | 店面 | 州城文化街C**-**店铺 | 未出租 | 3 | ** | ** | 特色小吃 |
5 | 店面 | 州城文化街C**-**店铺 | 未出租 | 3 | ** | ** | 新媒体中心 |
6 | 店面 | 州城文化街C**-**.**.**.**店铺 | 未出租 | ** | ** | ** | 品牌餐饮 |
特别提示:
1、租金缴纳方式:标的租金缴纳方式均为季度缴,先交后用。
2、租金递增比例:租赁面积小于**㎡,第三年起逐年递增5%,**-**㎡,第三年起每二年递增5%,**㎡以上第三年起每三年递增5%。
3、所有标的需满足限定品类的经营活动。所有标的不得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各种经营活动,经营范围需符合县城规划要求。
4、标的物若存在租赁合同生效时间晚于拍租资料中规定的起租日的,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拍租方式:本次拍租采用现场竞价增价拍租方式,价高者得。
三、竞租资格
1、除特殊要求外,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竞租公司、个人需获得在全国范围内开设门店数量大于**家,或江西范围内开设门店数量大于5家或赣州范围内开设门店数量大于等于1家的品牌授权。方可参与竞租,否则视为无效竞租,并没收竞租保证金。(竟得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提交相应资料给招租单位审查)
4、对应店铺需满足品类招标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租相关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前。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前。
拍租竞价开始时间:(略)**:**(未在竞价开始前签到领取号牌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五、报名事项:
1、竞租者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须在(略)**:**(北京时间)之前从竞买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行政审批局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工作时间8:**-**:**.
①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②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竞买人处理。
3、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略)联系。
六、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天**时。
七、标的展示地点:(略),自行实地察看。
八、联系人及电话:
(略):徐女士(略)
2、拍卖行:赖女士 (略)
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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