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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疏港公路南侧土地使用权1宗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JX**ZC** |
项目名称 | 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疏港公路南侧土地使用权1宗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万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3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编号: | JX**ZC** | 项目名称: | 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疏港公路南侧土地使用权1宗资产转让 | 标的名称: | 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疏港公路南侧土地使用权1宗资产转让(转让底价:(略))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略) 信息披露期满日: (略) | 项目简介: | 重大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 | 1.本次拍卖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略)出具的《江西力信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交付时以办理权属证明时相关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不论增减均不影响成交价款。 4.本次拍卖的标的所有权人(略),委托万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处置。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拍卖标的所属工业园了解相关入园政策及要求,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6.拍卖成交后变更过户中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7.按政府园区企业要求,受让方需在成交后一年内完成建厂投产,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产生延期,受让方应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延期,经政府同意后方可延期。 8.拍卖成交日起,受让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9.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 | 1.意向受让方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略)(含(略))。 2.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意向受让方应从事生物药品制品制造的企业(以营业执照记载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拍卖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拍卖成交后变更过户中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过户费用及出让金费用一并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相关费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略)/)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略)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略) 联系电话:(略) 张先生 (略)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略) 账号:(略)(略)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拍卖时间与地点】**年9月3日**时 拍卖地点:(略) | 联系方式: | (略),网址:https://(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