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永和镇南山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公告已由吉安县招标办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永和镇南山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工程地点:(略)
四、工程概况:项目计划对永和镇南山村安置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新建路面铺装约**平方米、新建雨污分流系统(化粪池**座、检查井**座、HDPE增强缠绕管**米、雨水口**个、检查井**座、八字形排水口**个)、新建室外给水**平方米、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户、新建路灯**套、新建绿化及园林建设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程总投资:约(略),本项目投资约(略).(略)。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工期要求:**日历天。
十一、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执行赣建审批〔**〕4号文规定,应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可查询,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或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6)拟派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需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号)要求,本项目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江西省内投标企业自行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省外企业按各省电子证照要求执行,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应为市政专业;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证明,将受到严惩);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根据吉市管办字〔**〕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7天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略):(略)9时**分前。
2、开标时间:(略)9时**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十四、发布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五、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六、其它说明事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委员会共设5人,其中主场设置2人,副场设置3人;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里的:“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招标单位: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受理投诉举报机构: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举报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
地址:(略)
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