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 | 分 类: | 住房保障 | ||
发文机关: | 万安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略) **:**:** | ||
标 题: | 《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 送达公告(李冬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李冬生:
我局于**年9月6日作出《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督促你履行《终止保障性住房决定书》(万住建房决字〔**〕**号)义务,你拒收邮政快递送达的《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送达内容如下:
1.退出并归还东湖小区8 栋1 单元** 室保障性住房;
2.缴清自** 年1月1 日起至腾退房屋之日止的租金(每月每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 元、租赁面积**.** 平方米)。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来我局领取《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