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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C**JX0(略) |
项目名称: | 莲花县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土地平整及护坡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的碳质页岩、普坚石整体转让 |
标的名称: | 莲花县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土地平整及护坡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的碳质页岩、普坚石整体转让,挂牌价**,(略)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略) 信息披露期满日: (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本次处置标的产权所有人为国家,该标的为莲花县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土地平整及护坡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的碳质页岩、普坚石,已集中存放于莲花县(南岭乡)食品产业园施工区内。 (略)勘测和江西天(略)评估,拟处置的碳质页岩、普坚石为**.**m3(其中碳质页岩**m3、普坚石**.**m3),重量为**.**吨(其中碳质页岩**吨、普坚石**.**吨),碳质页岩评估单价(略)/吨、普坚石(略)/吨,评估总价为(略)(其中碳质页岩评估价为(略)、普坚石评估价为(略))。(不包含开采费用及其他成本费用,如受让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方式:整体转让。 2、转让底价:人民币(略)。 3、网上竞价时间:**年1月**日**:**时 4、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 |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略)/”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内)。 3、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web/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略)。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购买CA数字证书(已办的可使用原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略)/)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 。萍乡地区办理CA证(略)萍乡分公司(地址:(略)-7号财富公馆**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 ;联系电话:(略)-(略))。 4、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单位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年1月**日**时前到账为准。 5、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6、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略),操作手册http://jxsggzy.cn/web/bzzx/**/secondPage.html,技术支持电话(略)**,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交易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略)拟了解资产价值事宜涉及莲花县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土地平整及护坡基础设施工程碳质页岩、普坚石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赣天平洪资字【**】第**号)。 2、本标的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本次转让公告中公布的碳质页岩、普坚石数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转让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再调整成交单价及成交总价。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实地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未看样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网络竞价成交之日起,由转让方按标的实际现状交付于受让方。该批碳质页岩、普坚石由受让方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装卸外运,受让方必须在7日内完成标的转运。 4、受让方自行安排所需的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等负责本标的的装卸运输,承担装卸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责任及赔偿责任)。如在此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任何人员伤亡)、道路损毁等,均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赔偿等责任。 5、清运碳质页岩、普坚石的场地红线范围及标高,遵循项目建设工程之规定。 6、转让方不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受让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认真阅读转让信息,准时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地踏勘,咨询、核实标的实际情况。标的展示地点:(略)(南岭乡)食品产业园施工区内,联系人:(略):(略)。报名竞价,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3、网上竞价时间为**年1月**日**:**时,自由竞价时间为**分钟,延时**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转让底价(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略)/次或其整数倍。 4、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定并领取成交确认书,缴纳标的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号、赣发改公管[**]**号文件规定计算减半缴交。如超出三个工作日未办理成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该项目重新挂牌。 5、受让方须在成交基准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按成交价与出让方签定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得补足再次成交价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并承担再次交易的一切费用。 6、签订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价款日起,双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交割手续,转让方在当日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
联系方式: | (略):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县政府委托)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略)(文体中心一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