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江西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万安县政府-万安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万安县政府-万安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招标公告 江西-吉安 2025-01-15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5-01-15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索 引 号: D**-**-**-**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 万安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略) **:**:**
标 题: 万安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万安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指导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承担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行业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行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导全县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政务及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综合治理、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外事工资,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主要综合规划,管理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负责水利扶贫工作,管理水利改革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水利部门并指导局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维凯,联系电话:(略)-(略)

(二)政策法规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承担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估。协助县级河湖长开展督导、检查。对下级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督促县级责任单位履行河湖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各地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县级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协调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口有关工作,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李阳,联系电话:(略)-(略)

(三)建设管理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堤防、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农村水电行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督查。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检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对乡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罗煜全,联系电话:(略)-(略)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人:廖章江,联系电话:(略)-(略)

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4名。

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点:(略)

负责人姓名:刘武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下午**:**~**:**

联系电话:(略)-(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