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巴山镇乐史路DEF(略)地块土石方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第一小学西侧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巴府字〔**〕7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第一小学西侧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巴山镇乐史路DEF(略)地块土石方项目
二、拟建地点:(略)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土石方挖运**m3,回填方**m3。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资金来源为崇府办抄字〔**〕1号文,所需资金在**年度国土基金预算中安排。
六、该项目代码:**-**(略)-**
七、建设期限:**年1月-**年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巴山镇人民政府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