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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爱国路院区及红谷滩院区燃气报警装置更换进行招标,现诚邀所有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 数量 | 位置 | 需求 | 备注 |
可燃气体报警器 | ** | 爱国路院区空调主机房 | 带防爆声光 | 同时更换控制器 |
可燃气体报警器 | 8 | 红谷滩院区锅炉房 | 带防爆声光 | 同时更换控制器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单(略)授权的燃气增值业务销售证明函或者是入围供应商。 3、投标报名条件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发出始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总务处二楼办公室持以下材料参加招标报名: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等相关材料。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一套。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恪守诚信原则。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溯其造成的任何损失。 4、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人民医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 话:(略) 总务处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