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红线外给
水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崇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略)红线外给水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高新区管函〔**〕3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略)红线外给水管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红线外给水管工程
二、拟建地点:(略)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该工程位于崇仁高新区山斜饭店附近,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给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其中室外给水PE管DN**长约**m、附属检查井2座、警示柱若干。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略),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六、该项目代码:**-**(略)-**
七、建设期限:**年3月至**年4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江西崇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