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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江西-吉安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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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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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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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泰发改投资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招标单位:泰和县水利局

1.2、工程名称: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

1.3、工程地点:(略)

1.4、工程总造价:(略).(略)。

1.5、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二、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招标范围:

从老虎山水库引水至螺湖水库铺设管道长4.5km,明渠长0.3km,水源地保护处理等项目。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4.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7根据吉市管办字【**】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4.8投标人须提供的“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5号)文件执行。

4.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号),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年3月7至**年3月**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略)客服电话:(略)-(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9时**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八、有关说明:

8.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

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5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泰和县水利局进行监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和县水利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泰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银行:(略)泰和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银行:(略)泰和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银行:(略)泰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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