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马鞍镇中心幼儿园**年维修教学楼及操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马鞍镇中心幼儿园**年维修教学楼及操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教体函字〔**〕**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马鞍镇中心幼儿园**年维修教学楼及操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马鞍镇中心幼儿园**年维修教学楼及操场改造工程
二、拟建地点:(略)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维修改造**㎡。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略)。资金筹措为**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略)-**
七、建设期限:**年3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马鞍镇中心幼儿园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