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县第三中学多功能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二、更正信息澄清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表及采购需求”的“二、采购需求”的“(一)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中“设备部分”“1、扩声系统”第**项“**寸一体机”更改为“**寸一体机”。磋商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办法”的“二.综合评分标准”技术总分第2.7项名称“**寸一体机”及2.7项评分细则“所投“**寸一体机”产品”更改为““**寸一体机”、“所投“**寸一体机”产品”。
更正日期:**年4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第三中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