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本级**年4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江西省水利厅本级 **年4至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江西省节水型社会中长期规划(**-**年) | 1.《节约用水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编制全国节水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资源状况和上级节水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节水规划。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年全国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和有关重点任务部署,对**-**年这一较长时期我省节约用水工作开展全局性、前瞻性谋划,确定中长期节约用水的方向、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政策措施等。 2.规划主要内容包括:(1)水资源状况评价,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2)节水潜力分析,包括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潜力;(3)节水目标,制定分阶段目标(近期、中期、远期),量化指标包括用水总量控制、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工业重复利用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4)主要任务和措施,提出分阶段节水任务和措施,明确重点项目清单;(5)创新制度建设,包括水价改革、水权交易机制、节水奖励政策,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等;(6)保障措施,动态监测与中期评估机制等。 | (略).0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西省水利厅本级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