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略)沥青拌合站碎石材料采购第二次,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碎石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沥青拌合站碎石材料采购第二次。
2.2 供货地点:(略),具体位置为丰城市荣塘沥青拌合站。
2.3 计划供货期:暂定**年5月至**年**月(视工程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材料 名称 | 规格 | 送货 地点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控制单价(元/t) | 预算金额 (元) | 主要技术指标 |
1 | 碎石 | **-**mm | 荣塘沥青拌合站 | t | ** | ** | ** | 必须满足国家《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技术指标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
2 | 碎石 | **-**mm | t | ** | ** | ** | ||
3 | 碎石 | **-**mm | t | ** | ** | (略) | ||
4 | 碎石 | 5-**mm | t | ** | ** | (略) | ||
5 | 碎石 | 3-5mm | t | ** | ** | ** | ||
6 | 碎石 | 0-3mm | t | ** | ** | (略) | ||
7 | 矿粉 |
| t | ** | ** | ** | ||
| 合计 |
|
| ** |
| (略) |
|
注:①表中单价包含材料(出厂价)、包装、装卸、运输(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保管、安全、保险、检测、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到交货地点发生的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
②表中所列数量系估算暂定数量,仅供本次投标之用,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碎石制造商,也可以是被碎石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1.1 当碎石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满足: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不低于**吨/天的碎石供货能力。
(4)具有近3年【指**年4月**日至本公告发布前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8万吨的碎石供货业绩至少一个。
3.1.2 当碎石经销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满足: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制造商经销授权书【不需唯一授权,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同时该授权制造商还应满足: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不低于**吨/天的碎石供货能力。
(4)具有近3年【指**年4月**日至本公告发布前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8万吨的碎石供货业绩至少一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年4月**日起至**年5月7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https://(略)/)(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到达阳光采购平台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阳光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地点:(略))参加开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以及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内容需与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以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3 其他补充事宜: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操作指南”。对阳光采购平台注册、获取文件等操作方面的疑问均可拨打客服电话:(略)
6.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7.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https://(略)/)以及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略)/)。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信(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监督单位: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
联系方式:(略) (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