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1、2、4号线站厅层自助设备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标段二)招租于**年5月**日**:**之前递交报价文件到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8楼**室,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年5月**日-5月**日)提出。异议材料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送达以下地址,否则将不予受理(以收到时间为准)。 异议受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