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你公司报送(略)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分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批复意见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位于广丰区大南镇**省道茭塘村生基山,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破碎间、压滤间、成品仓库、整理区、筛分区和办公区。项目以萤石原矿(共**.**t/a)为主要生产原辅材料,以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滚筒筛分机等为主要生产设备,以破碎、筛分、包装等为主要生产工艺,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结论。
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项目要着重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和未收集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无组织废气。其中破碎粉尘和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DA**)达标排放;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建设洗车平台、洒水抑尘、密闭车间、铺设防尘网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m排气筒对应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渠收集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洗涤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均按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执行)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铲车、风机等设备在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洗车废水沉渣、地面冲洗沉渣、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其中洗车废水沉渣、地面冲洗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属地环卫清运统一处置;对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HW**)、废油桶(HW**)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的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5、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大南镇做好规划控制,在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楼、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及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6、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要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降低环境风险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润滑油等危险物质在贮存和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对环境产生污染和人员伤害。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特别要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监测计划以及降低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要制订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信息公开要求
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设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信息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保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四、依法取得排污许可
项目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或者未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其他环保要求
本次审批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监督管理要求
请局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