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3万吨陶瓷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略)年产3万吨陶瓷原料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略)至(略),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略)-(略) 通讯地址:(略)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
(略)年产3万吨陶瓷原料建设项目 |
(略)/宜春市/高安市/建山工业小区产业路以北9号 |
(略) |
(略) |
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建山工业小区产业路以北9号,已通过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同意(**-**-**-**-**),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略)(略)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8′7.**″。项目四至:本项目北(略),西北(略),南(略),东面(略)。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筑总面积约为**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办公区等、给排水供电工程及废水治理设施,新建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项目陶瓷原料以外购原料-分拣-提升、料仓-烘干燃烧-出料-球磨-包装-成品得到年产3万吨陶瓷原料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2.5%。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二)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1“旱地作物”标准用于灌溉林地。(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产生的烘干废气自立式加热器进入设备自带燃烧室,经燃烧室燃烧后急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m高排气筒(DA**)排放;球磨、包装工序产生颗粒物经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m排气筒(DA**)排放;其它通过采用定期喷雾洒水抑尘、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废气达标,如果实际生产中无法确保厂界污染物达标或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需对废气进行进一步治理并有组织达标排放。运营期工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烘干废气中烟尘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立式加热器、提升机、球磨机、分拣机及其它机械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治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杂质及粒径大于1公分的氧化铝球、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各排放口处应设立标志牌。(八)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m,卫生防护距(略)应配合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