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略)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2日-**年7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环评科)
通讯地址:(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略)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 知行道合(江西)(略) | **-7-2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