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起为期**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https://(略);户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徐孝秋、(略)、叶水妹、张(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及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4处非住宅房地产。
本院依法作出(**)赣**执恢**号执行裁定书拍卖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4处非住宅房地产.(详见下图)
序号 | 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共有情况 | 坐落 | 权利性质 | 房屋用途 | 结构 | 楼层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徐孝秋、张小清 | 共同共有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5栋1-5 | 出让 | 非住宅 | 框架 | 1/6 | **.** | ** | **.** | - |
2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徐孝秋、张小清 | 共同共有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5栋1-6 | 出让 | 非住宅 | 框架 | 1/6 | **.** | ** | **.** | - |
3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徐孝柱、叶水妹 | 共同共有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栋1-3 | 出让 | 非住宅 | 框架 | 1/6 | **.** | ** | **.** | - |
4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徐孝柱、叶水妹 | 共同共有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栋1-4 | 出让 | 非住宅 | 框架 | 1/6 | **.** | ** | **.** | - |
一、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名称 (坐落)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北大道**号 |
四至 | 东至武夷山大道、南至吉阳西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其他商住楼 |
使用权面积 | ** |
用途 | 商业用地 |
形状 | 规则 |
地形地势 | 地势平坦 |
土壤地基 | 土壤无污染、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 |
土地开发程度 | 红线外“五通”(指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五通一平”(指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场地平整) |
土地权益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饶县开发国用(**)第**号、饶县开发国用(**)第**号 | ||||||
终止日期 | (略)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使用权面积 | ** | ||||
土地权属情况 | 所有权状况 | 国家所有 | |||||
使用权状况 | 土地使用权人(略) |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 估价对象已抵押、已出租,由于委托人处理案件需要及相关资料难以获取,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他项权利限制。 | ||||||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 土地已使用**.**年,剩余使用年限**.**年。 | ||||||
序号 | 房屋坐落 | 产权证号 | 评估/议价 价格(万元) | 变卖预缴款(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
1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5栋1-5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 | **.** | 2.** | 0.** | |
2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5栋1-6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 | **.** | 2.** | 0.** | |
3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栋1-3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 | **.** | 5.** | 0.** | |
4 |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大道**号**栋1-4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GYYQ**、GYYQ**-1号 | **.** | **.** | 6.** | 0.**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日前一天**时止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变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略)(周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法院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