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ZC**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上高县下兰小流域下兰村区块农产品及水果类、旅游康养类生态产品五年经营权转让项目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上高县下兰小流域下兰村区块农产品及水果类、旅游康养类生态产品五年经营权转让项目(转让底价:(略))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略) 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上高县下兰小流域下兰村区块农产品及水果类、旅游康养类生态产品五年经营权。项目地理位置位于下兰小流域境内,属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徐家渡镇下兰村,项目区物质供给类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仅为种植业产品,包括辣椒、茄子、空心菜、包心菜、莴笋、豆角、南瓜、甜瓜、西瓜九种类型。种植业产品的产出时间集中在 4月~** 月,辣椒、茄子、空心菜、包心菜、莴笋为大棚种植,占地面积约 **亩,其中钢架棚 ** 个,竹片棚 ** 个;豆角、南瓜、甜瓜、西瓜为露天种植,占地面积约 **亩。项目区旅游康养项目主要为游船观光、蔬菜采摘、农家乐休闲。年接待游客 **人次。 |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略)出具的赣瑞华咨字(**)第**号评估报告。 2.生态产品经营权五年,成交价款分期支付,按一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3.经营范围:包括江西省上高县下兰小流域下兰村区块项目区农产品及水果类、旅游康养类生态产品经营权,其中项目区物质供给类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仅为种植业产品,项目区旅游康养项目主要为游船观光、蔬菜采摘、农家乐休闲。 4.经营权转让期限 从**年至**年(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在此期限内受让方不得私下非法将经营权转让他人经营。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6.受让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经营期间应缴的全部各种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自行了解本的潜在风险。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 |
| 1.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项目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项目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合同签订】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1)交易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2)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经营权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经营权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目录》中“资产出租服务”的规定减半收取。转让方应督促受让方向指定的收款账户交纳交易服务费。详情请咨询策划竞价中心。(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1)报名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情形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 |
联系方式: | (略),网址:https://(略)/联系人:(略):(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