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鹰潭市**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朱埠刘家地块**-F-**地块)
项目位置:月湖区四青街道四海西路以北,十二号路以东
建设规模:**.**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略)(略)-**号
批准时间:**年7月7日
证书编号:鹰月规核字第(略)**HY**号
备注:根据《江西省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建设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测绘单位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欺骗、隐瞒、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的,我局有权依法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