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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锦田农业专业合作社水稻育秧与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建项目 江西-南昌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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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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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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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锦田农业专业合作社水稻育秧与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高安市锦田农业专业合作社水稻育秧与烘干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略)至(略),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略)-(略)         通讯地址:(略)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高安市锦田农业专业合作社水稻育秧与烘干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略)/宜春市/高安市/村前镇脑溪村上游水库园林二场
建设单位:高安市锦田农业专业合作社
编制单位:(略)
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村前镇脑溪村上游水库园林二场,已通过高安市发展和备案同意(**-**(略)-**),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地理坐标:东经**°8′**.**″,北纬**°**′2.**″。项目四至:东面、南面、西面为S**和脑溪村,北面为江西高安富旺油脂厂。总占地面积**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项目主要包括农事服务中心、烘干车间、育秧厂、周转仓、值班室等,剩余空地用于运输通道等。设置湿稻谷临时周转仓和干稻谷临周转仓,1台热风炉给2台烘干机供热,5台热风炉,**台烘干机等。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5.4%。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烘干3万吨湿稻谷,育秧苗**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1“旱地作物”标准,用于菜地灌溉。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5台热风炉废气分别经5台旋风除尘器除尘后分别经5根**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和清杂粉尘分别经5台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合并为2根**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收集效率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废气达标。 运营期烘干和清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应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烟气颗粒物浓度限值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4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有烘干机、热风炉、提升机、清理筛、清杂机、粉碎机及其他机械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杂质、瘪谷、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灰渣、废弃育秧苗盘、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及手套、废矿物油及沾染废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各排放口处应设立标志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m。你公司应配合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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