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
甲供物资(南昌西动车所道岔融雪、横岗站房电梯、空调机组)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5号)
(略)、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号)批准建设,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发改基础[**]**号)(略)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昌赣客专“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函[**]**号)(略)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昌赣客专赣州西等**座站房和生产生活用房等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号)、《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委托建设协议》(合同号:昌赣代施合[**]**)和《南昌铁路局关于昌赣客专委托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批复》(南铁建设函[**]**号)为依据,(略)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建设资金来(略),招标人(略)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标段编码:CGFJ-1标)(略)(略)代建,(略)委托我部为昌赣客专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昌赣客专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含横岗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沿线(DK**+**.9~DK**+**.**)生产生活房屋和南昌西动车所及配套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横岗站站房面积**㎡、雨棚**㎡;生产生活房屋**㎡(含南昌西动车所及还建房**㎡),还建钢结构雨棚**㎡。昌赣客专与既有京九线在横岗站并站,涉及营业线施工。南昌西动车运用所等“四电”(含防灾)及其独立设备用房等相关工程;横岗站新建**KV配电所及配电所内外电缆管沟、井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略)。建设资金(略),资金已落实。横岗站房是昌赣客专南昌枢纽工程的剩余工程,其它工程已在**年底开通运行,横岗站房计划工期为**个月**年**月达到开通条件,目前工程按照施组要求在实施中。
新建南昌西动车所道岔融雪装置变更设计范围概况:根据江西省南昌地区气象特点,冬季常有降雪冻岔现象发生,为确保高铁动车组安全正点运行,消除人工扫雪除冰的安全隐患,在南昌西动车一所、二所动车组进出库走行线上部分距离较远、操作频率较高的关键道岔**组道岔增设道岔融雪装置。
2.2招标内容: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日至**年3月**日,上午9:**时至下午**:**时,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注册(注册时勾选其他类型(投标人)并且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址:(略),王小洋,(略)。
4.2疫情期间如无法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可将上述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略)),并将上述证明材料邮寄招标人(地址同领取地址)。确认收到证明材料(电子版)后由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中所填的邮箱。
4.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4月**日9时**分至**时**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和“中国建设中国建筑市场网 ((略).cn)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王小洋、高 端
电 话:(略) 、(略)、(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年3月**日
附表一
序号 | 包件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招标采购数量 | 投标人资格 | 备注 |
1 | 道岔融雪 设备 | XH-**-** | 控制终端 | | | 套 | 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许可认证:投标物资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年1月1日以来)铁路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略)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国家铁路(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暂停投标期内; (2)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年1月及以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信用中国”网(www.(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查询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2 | 远程控制工作站 | | | 套 | 2 | | |||
3 | 电气控制柜 (含备品1台) | | | 台 | 8 | | |||
4 | 轨温传感器及卡具 (含备品1套) | | | 套 | 8 | | |||
5 | 接线盒 (含备品1个) | | | 个 | 8 | | |||
6 | 隔离变压器5KB (含备品1台) | | | 台 | ** | | |||
7 | 隔离变压器6KB (含备品1台) | | | 台 | ** | | |||
8 | 隔离变压器7KB (含备品1台) | | | 台 | ** | | |||
9 | 隔离变压器8KB (含备品1台) | | | 台 | 7 | | |||
** | 电加热元件及安装卡具-专线** | | | 套 | 8 | | |||
** | 电加热元件及安装卡具-SC** | | | 套 | 1 | | |||
** | 电加热元件及安装卡具-SC** | | | 套 | 3 | | |||
** | 电加热元件及安装卡具-CZ** | | | 套 | 4 | | |||
** | 电加热元件及安装卡具-专线** | | | 套 | 2 | | |||
1 | 电梯 | DT-**-** | 自动扶梯 | **.3°,H=7.8m, 室外 | | 台 | 6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年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得有亏损。 4.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 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垂梯、扶梯),具有通过CMA及CNAS(或CAL)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必须设有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电梯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能提供**小时售后服务响应,如为委托授权的出具相关协议),且该售后服务机构应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许可。 6.供货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年1月1日以来)签订供货合同的国内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年1月1日以来)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国家铁路(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暂停投标期内; (2)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年1月及以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信用中国”网(www.(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查询网页截图)。 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略)(略),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OEM)产品投标,制造商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
2 | 电梯 | 1.6t,1m/s,H=7.8m, 透明观光 | | 台 | 2 | | |||
3 | 电梯 | 1.6t,1m/s,H=7.8m, 透明观光,贯通门 | | 台 | 1 | | |||
4 | 钢结构及玻璃幕墙(与以上3台电梯配套) | 1.6t,1m/s,H=**.5m, 透明观光 | | 台 | 3 | | |||
1 | 一体式冷水(热泵) 机组 | KT-**-** | 一体式冷水 (热泵)机组 | 名义制冷量**.4kW,名义制热量**.4KW,制冷(热)功率**.4(**)kW,**V,制冷COP6.** | | 台 | 2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认证: (1)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物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投标物资必须满足国家一级能效要求并提供投标物资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 (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年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得有亏损;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1)的要求,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生产商近两年(**年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3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销售合同或型式试验报告资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及CNAS(或CAL)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小时内售后现场服务承诺函。 6.供货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签订供货合同的国内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国家铁路(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暂停投标期内; (2)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年1月及以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信用中国”网(www.(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查询网页截图)。 8.其他要求: (1)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略)(略),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OEM)产品投标,制造商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
投标项目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略) | |
传真电话 |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
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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