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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略)关于信丰县第七中学、信丰县坪石学校、信丰县铁石口镇中心小学、信丰县志和中学、信丰县西牛镇中心小学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学生课桌椅等项目(项目编号:XFXF**-XF-X**)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学生课桌椅学生课桌椅学生课桌凳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等学生课桌凳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信(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F**-XF-X**品目四XFXF**-XF-X**品目五XFXF**-XF-X**品目三XFXF**-XF-X**品目一XFXF**-XF-X**品目二
项目名称:学生课桌椅学生课桌椅学生课桌凳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等学生课桌凳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采购**F** | 学生课桌椅 | ** | 套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F** | 学生课桌椅 | ** | 套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F** | 学生课桌凳 | ** | 套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F** | 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等 | 1 | 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F** | 学生课桌凳 | ** | 套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 (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2:**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信(略)购买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五、开启:
(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第七中学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