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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机采购
项目概况
瑞昌市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C-**-**
项目名称:瑞昌市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瑞购**B** | 瑞昌市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机 | 1 | 台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之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④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且是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函)原件。 2.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核查。 2.3核查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为进口产品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参加采购竞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 至 (略) **:**
地点:(略)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瑞昌市南环路**号国贸大厦二楼)
五、开启:
(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略)(瑞昌市南环路**号国贸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