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购监决【**】1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FZ-GT-**-**
二、项目名称: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 刘兰兰
地 址: (略)
当事人2: 王文娟
地 址: (略)A(九江银行对面)
当事人3: 李志斌
地 址: (略)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江(略)代理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FZ-GT-**-**)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
参加本项目(略)法人李志斌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略)黎川分公司的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之规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略)(略)(略)禁止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东乡区财局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