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已于(略)发布预中标结果公示,排名情况如下:
第一名:(略)
第二名:(略)
第三名:(略)
现因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六、授予合同/**.1评标结束后,将在采购与中国建筑市场网、中(略)外网及烟草在线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内如经调查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任何时候都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乃至取消中标资格。”之规定,(略)的中标候选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之规定,确定排序第二名的(略)为预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大写柒佰柒拾贰万零肆佰捌拾肆元陆角捌分(小写:(略).(略))
公示期:(略)至(略)
特此公示
意见受理机构: (略)
电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