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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C**JX0(略) |
项目名称: | 信丰县公安局依法没收物品洞渣(石料)第三次网络竞价拍卖 |
标的名称: | 信丰县公安局依法没收物品洞渣(石料)第三次网络竞价拍卖,挂牌价3,**,(略)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略) 信息披露期满日: (略) |
延期处理方式: | 另行通知 |
项目简介: | 信丰县公安局依法没收洞渣(石料)**.6立方米,石料比例约:石头**% ,石粉**%。标的位于信丰县崇仙乡桥头村寺山下,起拍价:(略)元,底价(略)元,竞买保证金:(略)。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的交付及搬运清理时间和费用 1、竞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等全部相关款项后,委托人凭竞得人出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现状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 2、竞得人不得在标的现场进行加工、分离等工作。 3、竞得人必须在接收标的物后的**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运清场。 4、竞得人自拍卖成交时起自行保管。保管、搬运、清场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拍标的具体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否则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委托人处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拍卖资料中的数据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若与资料提供数据和质量有出入的,亦不影响拍卖的成交价格。拍卖人、委托人及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委托人仅提供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
| 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凡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拍卖相关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略)**:**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止; 拍卖时间:(略)**时开始 |
联系方式: | (略) 咨询电话 信丰县公安局:(略) 曾先生 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略):(略) 罗经理((略)) 谢先生((略)) 二、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赣州拍卖网( 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