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略)至(略)拍卖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DDM(略)-1 | 地块位置 | 万安县芙蓉镇光明村龙腾安置点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刘相礼 | ||||
备注: |
宗地编号 | DDM(略) | 地块位置 | 万安县芙蓉镇五云路**号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略) | ||||
备注: |
二、公示期:(略)至(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