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联勤保障中心关于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通知》(赣医保发〔**〕7号)文件精神和《鹰潭市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采购任务分解方案》(鹰医保字〔**〕**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各公立医疗机构上报的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年计划采购量,现将我市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任务量分解给你们,请各公立医疗机构按《贵溪市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任务分解表》认真做好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采购工作,务必完成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分解任务。因机构变更,江铜(贵溪)医院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任务量由贵溪市人民医院负责完成采购。
贵溪市医疗保障局贵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