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1月**日 至 **年1月**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DLC(略) | 地块 位置 | 十八号以南、贵溪大道以西(地块一)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2.** | 出让 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单位 | (略) | ||||
土地使 用条件: |
二、公示期:**年1月**日 至 **年1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溪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陈华 电子邮件:
贵溪市自然资源局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