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国省干线道路(上高境内)交通标志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日历天,签订合同后**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反光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给标志牌生产厂家的质保函原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投标人近3年内有过相同或类似本招标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 日至**年**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 **:**时,下午3:** 时至5:** 时,在宜春市上高县环城西路与凌江路交叉口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相同或类似业绩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 分至**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
地址:(略)
联 系 人:黄佩
电话及传真:(略)
日期:**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