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丰城拖船等3条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
项目所在地 | 项目类型 | 工程位置 | 治理长度 (公里) | 主要建设内容 |
丰城市 | 城市环境 | 赣江拖船镇谭家窑至拖船镇上荣坊 | **.5 | 赣东堤险情处理,预制块护坡修复,堤顶砼路面修复改造,部分掏脚齿墙堤脚抛石,赣江迎流顶冲崩岸防护,河道清障等。 |
丰城市 | 城市环境 | 赣江拖船镇上荣坊至城区剑邑大桥 | **.5 | 赣东堤险情处理,预制块护坡修复,拦洪墙加固改造,堤顶砼路面修复改造,部分掏脚齿墙堤脚抛石,赣江迎流顶冲崩岸防护,河道清障等。 |
丰城市 | 城市环境 | 赣江城区剑邑大桥坊至小港镇大港村 | ** | 赣东堤险情处理,,预制块护坡修复,堤顶砼路面修复改造,部分掏脚齿墙堤脚抛石,赣江迎流顶冲崩岸防护,河道清障等。 |
2.3招标规模:招标控制费率: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控制费率为A=2%(本费率的计费基数为:初设批复的建安工程费,最高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不超过(略))。
2.4设计完成工期: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勘察设计工作,城区段1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2个月内完成初设设计报告,拖船段、小港段3个月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应满足项目进度需要,以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可研阶段、初设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期的设计服务以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6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登记信息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略)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略)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9时**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递交,开标时投标人应带电子钥匙(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7.3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监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水利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网 址:(略)
监督机构: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