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起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春市秀江西路**号(桔园新村)**幢6层3-**室(产权证号:2-(略))。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5,(略)。
特别提示:
1、标的物未能进入室内查勘,据评估报告显示室内装修情况设定为一般装修,最终装修情况以实际装修为准;2、本房产暂未清场,成交后续交付时间较长,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9月**日起至(略)止(节假日休息)(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时(由于节假日顺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宜春春城支行,账号:(略)(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监察室
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略)、(略) 易女士
案件承办人:(略) 徐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略) 徐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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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